![]() 婚姻是一个很迷的事情,有人婚后夫妻一体,一家人没有秘密;有人婚后粉饰太平,之间相处堪比陌生人,有关“中了1000万应不应该告诉另一半”讨论也是热闹非凡。 近日,就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一男子中了500万不告诉妻子并提出离婚,离婚后前妻得知该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中奖并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中奖金额。我们一起来看下案件详情。 01 【案件简述】 王某(女)与刘某(男)结婚近17年,一日王某与老公刘某因生活琐事吵架并带着女儿回了娘家。“本想让彼此冷静,但两人打电话经常被他气倒,便赌气没回家。”。不曾想,半年后,刘某突然打电话提出离婚,并要求马上办理。 心灰意冷之下,考虑到孩子即将中考,王女士提议等孩子考试结束再办理离婚手续,但被刘某断然拒绝并于当天下午制定好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一周后,王某无意中从刘某的朋友中得知,刘某一直追的双色球号在离婚十天前中了500万!领奖日正是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后的第二天,王某这才意识到刘某是故意隐瞒自己中奖事宜,逼迫自己离婚后再去领奖。 ![]()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王某有权就奖金部分进行处理。 02 【提起诉讼】 得知真实情况的王某去找刘某协商,平分奖金,但被刘某拒绝并谎称:彩票是母亲所买,并不是自己买的,并且二人已经离婚,王某无权向自己要求分割奖金。 王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这笔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除去税后的460万奖金,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刘某的银行账户。 而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自发现有未分割共同财产之时三年内,离婚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王某与刘某离婚不足半年,且发现中奖一事即提起诉讼,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王某理应有提起分割还未处理的共同财产的权利。 03 【法院审理】 经法院查明,彩票系刘某自行前往彩票店购买,且刘某也提交不出母亲委托其购买彩票的证据,综合购买彩票、王某与刘某离婚及兑奖的时间先后顺序等情形,法院审理认定中奖彩票为熊先生购买,兑奖所得460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应支付前妻王某彩票奖金230万元! ![]() 04 【法官说法】 如果夫妻一方在获得偶然所得财产后向对方隐瞒,不管原因和目的是什么,都存在侵犯对方知情权的可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偶然所得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案例中刘某买彩票获得的大奖,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而不是金钱,夫妻双方都应为感情和婚姻家庭努力。如果自己真的中了这么多钱,完全没有必要瞒着配偶,因为一旦被戳穿,不仅钱要分,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隐瞒而导致婚姻、家庭破裂。 05 【法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文章系个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更多婚姻方面法律问题,可后台留言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哦! 举报/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