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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有一位李阿姨,她是一位执着的彩票爱好者,每周都会雷打不动地前往小区门口的福彩店购买彩票。这一坚持,就是整整八年。她与彩票站老板王某也在这漫长的时光中变得熟络起来。 ![]() 那是一个看似平常的早上,李阿姨如同往常一样来到彩票店核对彩票。她手中拿着一沓彩票,逐张念着号码。 突然,她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声音也因激动而变得哽咽:“我……我中了!这是五百万啊!”那眼中闪烁的泪花,是多年梦想一朝成真的喜悦。 然而,王某接过彩票查看后,脸上却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异样。他冷漠地说道:“大姐,你看错了吧,这张票根本没中奖。” 李阿姨听闻此言,坚定地反驳:“不可能,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这几个号码!” 王某却显得不耐烦,随手将彩票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还声称:“你这张都过期了,早就作废了。” 李阿姨心急如焚,急忙去翻垃圾桶,可当她捡起彩票时,发现上面已满是污渍,号码也变得模糊不清。 ![]() 失魂落魄的李阿姨回到家后,心中的疑虑却越来越重。她突然想起自己买彩票时曾特意拍了照片,于是赶忙翻出手机仔细核对。 这一对,让她大惊失色,照片上的号码与中奖号码完全一致,而且购买时间也清晰地显示并未过期。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骗局的李阿姨,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警。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惊人的发现让所有人都为之愤怒。 就在李阿姨去核对彩票的当天下午,王某竟然前往市体彩中心兑走了一张 500 万大奖彩票,而中奖号码与李阿姨拍照记录的一模一样。 面对警方的质询,王某却矢口否认,坚称:“那是我自己买的彩票,跟她没关系。” 这起案件很快进入了法律程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 在本案中,王某身为彩票站老板,利用其职务之便,编造彩票过期作废的谎言,故意销毁中奖彩票后私自兑奖,其行为已然构成诈骗罪。 同时,《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彩票资金或者诈骗彩票中奖款。 王某的所作所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更触犯了法律,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责令其退还 500 万中奖金额给李阿姨,并处罚金 10 万元。 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议。 众多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谴责彩票站老板王某的黑心与贪婪,“彩票站老板太黑心了,这么多年的老顾客也能下得了手。” 也有人强调严惩此类行为的必要性,“这种人就该严惩,不然还会有更多人受害。” 这起案件也给广大彩民敲响了警钟,买彩票时一定要保留购买凭证,对于重要的事情更要留存证据,以免遭受类似的不幸。 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彩票行业的监管,确保彩票销售的公正、公平与透明,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彩票本应是承载希望与梦想的载体,而不应成为不法分子敛财的工具。 举报/反馈 |



